书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志
内容简介: 本志记述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编纂人员:杨振国 , 姜晓华
编纂单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内容时限:1681-1990
出版时间:1997年
出版单位:辽海出版社
ISBN:7-80638-002-7
书籍格式: PDF
书籍大小: 23.5M
书籍清晰度: 清晰版
书籍完整性: 完整
凡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怒为指导,力求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方法,以丰富翔实的资料,以科学的体例实事求是地记述本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二、本志贯邁古今,详今略古。上限一般自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设置木兰围场起,有些事物的记述尽量追本溯源,志其发端。下限至1990年。对有些连续性强,需要述明原委等重大事件,则越限至搁笔为止。
三、本志概述总擐全书,勾勒脉络。设建置、自然环境、人口、民族宗教民俗风情、本兰围场、经济体制改革与综合管理、农业、工业、交通城建、邮电电力、商业、财政税务、金融保险、政党、群众团体、政权政协、司法、民政、劳动人事、军事、教贯补技、文化、卫生体贯、人物、大事记等篇章,记述境内有史以来大事、要事、杂记和附录。
本志按事物性质设篇章,不受行政管理亲统的限制。相同事物不论其隶属何部门,均编入同一类篇章中权述,其它章节不再重复。
四、本志体例以志为主,辅以农、图和照片。内容设置以横排门类设篇、章、节、目以下纵写贯通上下。有的篇首以短文提示梗概。文宇使用以国家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
五、文体。概逑內有权有议,其余均用记权文休,只记事实,不作评述,寓观点于材料之中,除引用资料原文,其余均使用通行语体文。
六、纪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为界。1949年10月1日以前,均用历史。纪年,后面加注公元年号。以后禾用公元纪年。月、日记载,公历用阿拉伯数字,农历用汉字。年代使用汉字。
志内称1945年8月为第一次解放,1947年5月15日为第二次解放。建国后是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
七、政区及机关名称,均亲当时使用名称。县名称从1989年6月29日国家批准为民族自治县后,全称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属各单位在此称谓后列单位名称,本书不以全称谓出现。地名除必要时使用历史名称,夹注现名外,均使用标准地名。
八、计量及数字使用书写
1计量单位以1984年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兼用习惯制如亩。旧资料计量保持原貌。
2志内使用数宇,来源于县统计局,统计局缺的,采用有关单位的数字。
3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的数字,工农业总产值及职工人数,人均收入等数字,均为县内数字,不包括省、地设在县内的企事业数字。
4建国后历年的各项经济数宇,除工农业总产值,社会总产馇按不变价折合数外,其它均为当年价。
5数宇书写,凡表示数量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习惯用语、词汇、成语、专用名称和表述语言中的数字,均用汉字。百分比用阿拉伯数字;几分之几用汉字。
九、人物,不为生人立传。凡立传人物以对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者为主,亦收入个别反面人物;以本县籍为主,亦载少数长期活动在县内有较大贡献的客籍人士。立传人物只记事迹,不作评述。
十、本志资料来源主要以省、地、县档案资料,旧志,家谱,有关报纸、刊物和专著,以及有关人士的回忆和口碑资料,经考证鉴别后入志。
目录
概述
第一篇 建置
第二篇 自然环境
第三篇 人口
第四篇 民族 宗教 民俗风情
第五篇 木兰围场
第六篇 经济体制变革与综合管理
第七篇 农业
第八篇 工业
第九篇 交通 城建
第十篇 邮电 电力
第十一篇 商业
第十二篇 财政 税务
第十三篇 金融 保险
第十四篇 政党 群众团体
第十五篇 政权政协
第十六篇 司法
第十七篇 民政
第十八篇 劳动人事
第十九篇 军事
第二十篇 教育 科技
第二十一篇 文化
第二十二篇 卫生 体育
第二十三篇 人物
大事记
后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志编纂委员会顾问及编写人员名录
资助县志出版单位